9月14日,据财联社报道,香港交易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港交所正在考虑大幅降低硬科技公司(Hard-Tech)在港上市的营收门槛,目前正研究在上市规则中新增18C章节,以让人工智能、芯片、自动驾驶汽车及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公司符合上市条件。
港交所表示最快可能于本月就提案征求公众意见,并在年底前敲定该计划。相关考虑正在进行中,提议的细节仍有可能发生变化。发言人称将继续推进各项措施,以确保市场和上市制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并会不断完善监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港交所将按照申请在港上市的公司是否商业化,设置不同的要求,以下是具体要求:
非商业化公司 (Firms pre-commercialization),此类公司在首次公开募股时的市场估值要求将超过20亿美元。商业化公司 (Commercialized firms),此类公司的营收门槛为2至3亿港元(约2500-3800万美元),相较目前的营收门槛5亿港元(约6400万美元)大幅降低,市场估值需超过10亿美元。
具体看来,所谓硬科技公司包括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器人技术。故18C章节可适用的公司类型将覆盖新能源、软件即服务(SaaS)、平台即服务(PaaS)、智能制造和机器人、半导体、量子计算、自动驾驶和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18C章节的讨论和落地将有助硬科技公司进入市场,获得股权融资支持技术研发,也有助于港交所扩大收入来源,提振市场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增章节的方案,一定程度上参考了生物科技公司的在港上市方式。2018年,港交所在原有的主板上市规则之外,就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在港上市规则新增了18A章节,摒弃了收入、利润门槛,而是更关注公司研发成果、持续性及市场估值。
18A章节给众多尚未商业化的生物科技公司带来了机遇,自2018年上市制度改革以来,港交所共有52家通过18A章节规则上市的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新股融资总额达到1150亿港元。目前港交所正在受理的医疗行业上市申请近40宗,其中有13家尚无营业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申请通过18A章节规则上市。
而港交所目前正在讨论的18C方案,对商业化程度不足或尚未实现商业化的硬科技企业,也将是重要机遇。毕竟高额的研发投入确实是硬科技企业的痛点,而二级市场上市融资可以大幅缓解企业的资金紧张。就目前透露的市场消息而言,降低硬科技企业在港上市的门槛已板上钉钉,只是具体细则港交所还处于讨论阶段。但无论如何,对研发开支极大的硬科技企业而言,这都是巨大的利好。待方案正式颁布后,出于硬科技领域的行业和企业,其信心都将进一步提振。
京都资本市场律师团队
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在很多领域全国领先的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多地设有分支机构。京都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团队有很多有国外教育背景和证券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能够帮助客户通过发行各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包括股票和债券等从国内外金融市场比如纳斯达克和港交所等筹集资金。我们为发行人、私募股权投资者和来自国外的投资银行等提供全方位的公开和私募股权和债券发行法律服务。
Found in 1995, King & Capital Law Firm is one of the top law firms in China with many branch offices in different cities in China. Our Capital Markets Practice helps clients raise capital through all forms of securities products. We serve issuers, private equity investors, and investment banks from many countries through the full range of public and private equity offerings. We also represen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debt transactions that require cross-practice and multi-jurisdictional knowledge, skills and experience and present challenging legal and commercial issues and complex financing structures.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公众号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众号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公众号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公众号图片,文字之类版权声明,因为公众号有时会转载或引用其他网站的信息,本网站无法鉴别所引用的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 或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公众号或直接、间接使用本公众号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公众号免责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