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间2024年11月29日,来自上海的SPAC公司Future Vision II Acquisition Corp.(以下简称“Future Vision II”或“SPAC”)宣布已于2024年11月28日与北京微沃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开曼公司Viwo Technology Inc.(以下简称“微沃科技”)签署业务合并协议。合并完成后,SPAC将更名为Viwo Inc.。
业务合并协议规定,合并对价为1亿美元,以股票的形式支付,合并完成后,微沃科技股东将获得总计9,950,250股Future Vision II股票,每股价值10.05美元。业务合并交易已获得Future Vision II和微沃科技董事会的一致批准,预计将于2025年第二季度末完成,如果未能在2025年11月28日之前完成,双方均可以终止合并协议。业务合并协议同时要求Future Vision II在交割后至少拥有500万零1美元的净有形资产,以及选举合并协议及合并计划中确定的人员为董事会成员。
微沃科技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科技公司,专注于人工智能和“Martech”(营销+技术)服务,以及人工智能和软件开发服务。微沃科技的使命是推动业务增长并为客户提升企业价值,致力于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旨在实现智能数字技术的产业化。微沃科技帮助各行各业的客户实现数字化升级转型,从而创造未来价值。
Future Vision II是一家空白支票公司,于美国时间2024年9月12日正式挂牌美国纳斯达克Capital Market,募集资金5000万美金。SPAC发起人为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HWei Super Speed Co. Ltd.,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Xiaodong Wang、公司首席财务官兼董事Caihong Chen、公司独立董事Zheng “Terrence” Wu、Shuding Zeng、Lei Xiong均为发起人的股东。Xiaodong Wang和Caihong Chen是发起人的董事。发起人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获得1,437,500股。发起人同意在SPAC IPO时以每个投资单位10美金总计284万美金的价格认购额外的284,000个投资单位。SPAC初始并购期限为18-24个月,并购标的不限制区域和行业,计划重点关注大中华区的TMT行业,寻找为TMT行业提供先进且高度差异化解决方案的公司,如智能芯片、5G、集成电路和其他新兴技术。
京都资本市场律师团队
京都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在很多领域全国领先的大型的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多地设有分支机构。京都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团队有很多有国外教育背景和证券工作经验丰富的律师。我们能够帮助客户通过发行各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包括股票、债券、SPAC等从国内外金融市场纳斯达克、纽交所、和港交所等筹集资金。我们为发行人、私募股权基金和投资者、以及境外的投资银行等提供全方位的公开和私募股权和债券发行、SPAC上市和融资并购、增发融资等法律服务。
Found in 1995, King & Capital Law Firm is one of the top law firms in China with many branch offices in different cities in China. Our Capital Markets Practice helps clients raise capital through all forms of securities products. We serve issuers, private equity investors, and investment banks from many countries through the full range of public and private equity offerings. We also represen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debt transactions that require cross-practice and multi-jurisdictional knowledge, skills and experience and present challenging legal and commercial issues and complex financing structures.
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
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公众号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众号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或项目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预期利润的损失或失去的业务、未实现预期的节省)。
本公众号所提供的信息,若在任何司法管辖地区供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任何人士时会违反该司法管辖地区的法律或条例的规定或会导致本公众号或其第三方代理人受限于该司法管辖地区内的任何监管规定时,则该等信息不宜在该司法管辖地区供该等任何人士使用或分发给该等任何人士。用户须自行保证不会受限于任何限制或禁止用户使用或分发本网站所提供信息的当地的规定。
本公众号图片,文字之类版权声明,因为公众号有时会转载或引用其他网站的信息,本网站无法鉴别所引用的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 或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公众号或直接、间接使用本公众号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公众号免责声明的约束。